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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节


  “谁有你控分厉害啊。”宋初雪撇嘴,躺下,扯了扯被子盖好。

  “宝宝。”

  “嗯?”

  他这么叫她,她早已习惯,下意识应了。

  应罢,才反应过来两人上次就这个称呼展开过奇怪的话题。

  他的声音紧绷,不知道在酝酿什么,没说话时听到淅淅沥沥的声响,不知道是窗外的雨幕打的,还是电话那边的。

  “我想见你。”

  宋初雪猛地坐起身,“你在哪里啊?”

  “你家楼下。”

  匆匆撑起一把伞,宋初雪穿着拖鞋下楼,她在小区外的便利店门口看到了明敕。

  他个头高,将近195cm,有时候过门都要低头,孤零零的立在屋檐下有点可怜。

  只是他的皮肤极为白皙,令人一眼锁定他。

  “你怎么不回家?”宋初雪合起伞数落,“考完试不回家,待会儿叔叔阿姨肯定要着急!”

  “呵呵。”他呵呵两声,“我野惯了,他们两个早都习惯了。”

  “只有我会担心你是吧!”宋初雪叉腰戳了一下他。

  他侧头看她,在屋檐边蹲下,瞧了她好半晌,吐出几个字:“小矮子。”

  “?”宋初雪想给他一拳。

  她确实不太高,也就161.5,后面的1.5是尊严,她每次都要特别强调。

  跟他站在一起,好像兄妹,她跟小学生没差别,加之长的可爱,一对浑圆的杏眼圆溜溜的,容貌精致,十分显幼。

  气氛仿佛放松了。

  明敕侧着脑袋,支着头斜睨她,忽然道,“宋初雪。”

  “放!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我喜欢你。”

  “——?”宋初雪直溜溜的转过脑袋。

  手里的伞掉了。

  他的目光从伞上移到她的脸上,与她对视,“这么多年了,你都当看不懂,或者没发现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你喜欢我吗?给我一个答案。”

  “你…你什么时候…?”

  这话,宋初雪问的犹犹豫豫。

  “打小就喜欢你,不明显吗?”他扯住她的手腕,她没站稳朝他歪了一下身子,忙撑住他的肩膀稳住身体。

  “否则,我为什么要跟在你屁股后面?你是真傻还是装的。”

  “…我没想好。”

  “不准想。”

  “?”

  宋初雪甩他的手,试图甩开他,但失败了。

  “喜欢不喜欢我,还要思考?”明敕盯着她,“现在就回答,我一秒钟都等不了。”

  “哎呀——!!”她恼怒了,“放开我。”

  他不仅没放开,扯起她的手腕,令她直直的扑向自己。

  宋初雪吓得屏住了呼吸,一下子感觉到自己双脚离地,她惊吓的左右看,他竟然一边托起她的咯吱窝,一边站了起来举起她。

  “不说,我就不放开。”

  “???”宋初雪跟他对比,完全是小鸡仔,气的她脸颊爆炸红,恨不得挠花他那张优越的脸。

  憋了好半晌,她气急败坏,“…喜欢!喜欢还不行吗!”

  他松了口气似的,咧开了嘴角,满意的放下她。

  脚掌落地的第一秒,宋初雪赏了她一耳光。

  他不嫌疼,圈着她的腰强行搂抱住,她骂他不要脸、厚脸皮、神经病、色鬼。

  他幸福的埋在她颈窝里,香香的吸气,一句骂他的话都听不进去。

  6.

  跟明敕交往了这件事情,双方父母都持赞同的意见,问就是青梅竹马、两小无猜,合该在一起。

  就连宋初雪的好友都不太意外,一味地偷笑。

  从那之后,明敕的狗腿子属性愈发明显,恨不得打点宋初雪生活里的一切,上厕所都想跟着给她递纸。

  大二那年,他打球打得不错,拿了冠军,之后就直接退出那个行业自己创业,这一壮举惊掉了大家的眼睛,但他愣是做出了不错的成绩,大赚了一笔。

  朋友问为什么。

  他说,想给女朋友更好的物质条件,打球也不能打一辈子,老婆才是一辈子的。

  宋初雪的例假一直都挺痛的,她听说有了X生活,好像能调节身体。

  但奇怪的是,她跟明敕交往了两年,他除了亲亲摸摸的时候痴迷到让她害怕,却始终没有突破最后那一步。

  时间久了,她都有点怀疑人生。

  好友劝她早点试试,说如果不行,别耽误以后的幸福生活。

  她给了好友一个白眼。

  不过……这话有道理。

  结果就是,试试就逝世。

  他一直没有轻举妄动竟然是以为她不想,所以一直忍着呢。

  开了荤的男人惹不得,一连一个月,宋初雪走路都打飘。乃至于一到周末跟明敕出去玩,说要带两本书顺带学习。

  好友问:“带书干什么?你俩能从床上下来吗就带书,能不能尊重一下书!”

  宋初雪扶额,尴尬,脸红的把书放回去了。

  7.

  情侣生活太和谐的好处就是,俩人都比较黏人,她爱黏着他,他更是如此,恨不得走哪儿都带她到哪儿。

  生理性的喜欢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
  有时候控制不住,她想咬他,在他身上留下许多牙印。

  他也想把她揉进身体里,连睡觉,也要缠在一起。

  有时候也会干出来离谱的事情。

  例如早上醒来,感觉酸胀难受,没过几秒就意识到他还在,竟然就这么连了一晚上,她抬腿把他踹下床。

  他揉揉脑壳,不要脸的重新贴上来。

  恋爱了五年,爱意丝毫未消退。

  第六年,他求婚了。

  8.

  作为业界新锐,明敕是一匹黑马,婚礼现场到了许多电视里才有的大人物。

  宋初雪顺带推自己的画,想要办个画展。

  有懂行的,原本以为明敕的老婆只是随便画一画,料想仔细一看,惊为天人,当即就张罗着办画展。

  自此之后,明敕和宋初雪在各自的行业发光,互不干涉。

  两人终生没有要孩子,接受采访时提到不愿让所爱之人承担孕期

  痛苦,更不愿让她身体遭到损伤。

  在四十岁这一分水岭,夫妻商议过后决定领养一个女孩儿。

  精挑细选后,选中幸福福利院三岁的小女孩。

  宋初雪这一生,没有吃过苦,最大的灾难是试图下厨时差点把厨房炸了上了新闻,吓得哇哇大叫。

  明敕攥着她的手说,“你的手是画画的,不是做饭的。”

  从此她再也没有踏进过厨房。

  这辈子平安顺遂,闭眼的前一刻,她听见老公问她:“宝宝,我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吗?你要说。”

  她已然神志不清,“没有,爱你。”

  回答她的,是他更加急切的话,“我爱你。”生怕她听不见,他连着说了好几句。

  她都听见了。

第113章

  ——“我、我选……”

  宋初雪迷迷茫茫,良久后,在众人期许的目光之下,看向两张如出一辙的面孔。

  1.

  宋初雪的男朋友,是许氏的继承人,他极少出现在公众视野内,行踪成谜,但见过他的无一不认他风光霁月,是个万里挑一的好伴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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