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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6节


  高明程哪里肯让它跑掉,捡起地上的标枪,就追了上去。

  上回他就想猎杀这头黑熊了,只是后面看到幼熊时,竟然动了恻隐之心,放过了它们母子一回。

  如果黑熊不破坏他的蜂箱,那么他们也可以井水不犯河水。

  但蜂箱再一次遭到破坏,高明程就知道,他和黑熊之间必须要有一个了断了!

  黑熊的嗅觉很灵敏,同时记忆力很好,它在什么地方弄到好吃的,那么下回它还会再去!

  在高明程带着两条狗追杀黑熊时,他的眼角余光注意到一头幼熊从洞里面跑了出去,并且朝着其他的方向跑去了。

  看来黑熊之前就是在让幼熊逃跑了。

  虽然注意到这点,但高明程顾不上去追杀幼熊,当务之急,还是先干掉这头成年的母熊再说。

  黑熊速度快,但他的速度也丝毫不慢,在山林中奔跑了几分钟后,他就再度追上了黑熊。

  “嗖!”手中的标枪再一次投掷出去,又精准的刺中黑熊了。

  受了两次伤后,大大的影响了黑熊的行动力,但同时也让黑熊发狂,它不再逃,而是想和高明程肉搏。

  标枪是远程射杀,而肉搏就得上匕首了。

  高明程拔出腰间的匕首,悍然迎上。

第163章 黑熊毙命

  黑虎和精灵看到黑熊受伤,而自家主人气势很足后,也表现的不如上次那么害怕,纷纷冲黑熊狂吠着,黑虎甚至还伺机上前帮忙,时不时咬在黑熊的身上,帮助高明程牵制住黑熊。

  黑熊的力气大,但高明程也不弱,以他如今的身体素质,即使和一头健康的黑熊肉搏,也不会落于下风,但人类是有智慧的,如果能够智取,又何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?

  所以高明程选择用标枪偷袭,先伤了黑熊再说。

  许是突然受伤,加上要顾及幼崽,黑熊没有选择当场和他搏斗,而是以逃跑的方式吸引他,从而让洞中的幼崽有机会逃走。

  但这个举措,也导致它二次受伤。

  现在黑熊朝高明程扑杀而来,气势很足,但受伤后的它力道已经减弱了,再加上黑虎和精灵的偷袭牵制,它根本没法发挥出强盛时期的威力,高明程几乎能够轻松的避开黑熊的杀招,然后手中的匕首刺向它的脖子。

  当人类开了挂,不管是用先进的武器,还是用强悍的肉身,大部分猛兽就不够看了,否则华南虎、黑熊等猛兽,就不会混成保护动物了。

  一刀又一刀,直到第三刀,高明程才把黑熊的脖子割断,鲜血从伤口处狂飙而出,随着鲜血的流逝,黑熊也逐渐失去力气,瘫倒在地上,发出最后的喘气声。

  高明程知道黑熊已经毙命了,站在一旁没有再补刀了。

  但黑虎和精灵仍旧没有放过它,一边发出狗吠,一边在黑熊的身上撕咬着。

  高明程本想阻止,因为这头黑熊,他打算拿去卖掉,黑虎和精灵这么撕咬,虽然不至于彻底的毁了熊皮,但也影响外观。

  但最后他没有阻止,任由黑虎和精灵撕咬,等到差不多了,这才呵斥着它们住口。

  让猎狗撕咬猎物,能够激发猎狗的凶性,并且起到壮胆的作用。如果下次再遇到黑熊这种猎物,那么黑虎和精灵就不会表现的很害怕,而是会积极的狩猎。

  “汪汪!”黑虎和精灵表现的很兴奋,还没有彻底的平复心情,但好在它们都很听话,因此并没有继续撕咬黑熊了。

  高明程拿着匕首上前,在黑熊的肚皮上划开一道口子,伸手进去摸索着。

  黑熊虽然已经死了,但是内脏还是温热的。

  他打算把熊胆取出来,黑熊身上最珍贵的就是熊胆和熊掌了,就是因为人们对熊胆的追求,才会导致去杀戮黑熊。

  高明程很快就把熊胆掏了出来,然后切断,再扯了几根韧性好的草茎把囊口给扎紧,不能让珍贵的熊胆汁流出去。

  看着手上的熊胆,就像是看着钱一样,高明程咧嘴一笑,心情极好。

  其实他也有些兴奋,毕竟这也是他第一次打到黑熊,并且除非他以后特意去追踪其他的黑熊,否则应该不会再狩猎到了。

  黑熊的数量本来就日渐稀少,再加上在此之前,他都没有听说过他们这片山中居然还有黑熊的。

  他倒是听说在武夷山那边,是有黑熊的。

  不过他这里距离武夷山,倒也不算太远,开车的话,也就几个小时的路程,约两百八十多公里。

  黑熊和大部分猛兽一样,是习惯独居的,只有发情期时,雌性黑熊才会到处散发自己的气味,吸引雄性黑熊过来,等看对眼后,就可以在一起繁殖了。

  待发情期结束,雄性黑熊就会离去,由雌性黑熊负责孕育、生产和照顾幼崽。

  母熊会一直照顾到幼崽长大,如果幼崽是雄性,那么母熊就会把雄性幼崽远远的驱逐,如果幼崽是雌性,那么母熊就会让幼崽在自己的领地附近生活,甚至还会割让一部分领地给雌性幼崽。

  但这可不是什么重女轻男,而是为了防止近亲繁衍。

  高明程把熊胆放进口袋里,然后弯腰将黑熊提起,扛在肩膀上,他有过两回扛野猪的经历,估摸着这头黑熊应该在两百五十斤左右。

  这个重量在黑熊家族中,不算太重,因为这是一头雌性黑熊,比雄性黑熊要轻一些,而一头健壮的雄性黑熊,体重在四百斤左右。

  虽然母熊比公熊轻点,但两百五十斤的重量,也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松扛着的,这也是他力气大,否则即使打到黑熊,一个人也没法把黑熊带下山去。

  高明程捡起落在地上的标枪,意气风发的说道:“回家去!”

  两狗呼应,叫着跑在前面,给高明程开路。

  高明程空着手时,能够在山里狂奔,那速度,连黑虎都追不上,但现在他扛着一头黑熊,那就跑不起来了,只能在林间小路上快走。

  一路回到家中后,都已经下午两点了。

  其实狩猎黑熊的时间倒不多,主要是进山下山耗费的时间,毕竟黑熊是生活在深山之中,若非是他身体素质好,普通人得从早上走到下午,才能够走到黑熊生活的地盘。

  而高明程都已经在山里打了两个来回了。

  当高明程扛着一头黑熊回家时,正在晾晒衣服的许多美登时吓了一跳,险些把衣服掉在地上,这会儿她也没心思晾晒了,随手把衣服挂在竹竿上,就朝高明程那边看去。

  只是她从未见过黑熊,又没有电视机可以科普这些奇奇怪怪的知识,因此根本认不出这是什么动物,只觉得格外的威猛霸气。

  “这是什么?”许多美好奇的问着。

  “哈哈,听说过蒸熊掌吗?”高明程指着黑熊的脚,得意的说道:“这就是熊掌了!”

  “什么?这是黑熊?”许多美瞪大了眼睛,满脸的不可思议,呢喃道:“我们这山里有黑熊?没听老人提起过啊!”

  高明程前世也不知道,因为只要黑熊没有下山进村,那么谁又会知道深山里有些什么物种呢?

  “嘿,你男人还能骗你不成?这熊不是好熊,它偷了我两回蜂蜜了!是可忍孰不可忍,所以我就把它干掉了!”高明程用脚踢了一下黑熊的四肢,决定砍断一条腿下来。

  “多美,你拿把斧头来!”

  高明程让许多美去拿斧头,黑熊皮厚,骨头硬,用匕首是没法斩断四肢的。

  虽然高明程打算把这头黑熊卖掉,但都说了要吃熊掌,那必须得吃上。

  毕竟熊掌这玩意,也许只能吃这一回的。

  许多美立即回屋去拿斧头,又见高明程浑身的汗水泥土,于是忙跑进厨房,给高明程倒了一杯水。

  “你饿了吧?我给你留了饭,你赶紧去吃吧!”许多美知道高明程肯定又累又饿,也顾不得惊讶高明程是怎么打死黑熊的了,只劝着高明程去吃饭。

  高明程的确也饿了,但他还有一件事要吩咐许多美去做。

  “多美,你骑着自行车,去一趟军岭,看陈国林在家吗?在家的话,让他开拖拉机过来一趟,就说我要去县城办事,要包他的车。”

  高明程看向许多美,又说道:“这头黑熊,我打算拉到县里去卖掉,留着自己吃也没有这个必要,卖的话,能够卖到不少钱的。”

  许多美可没想过要留着自己吃,于是点头同意高明程的想法,这种值钱的好东西,那当然是要卖掉!

  换成钱拿在手里,那该多好啊!

第164章 送到县里去

  许多美去叫陈国林时,高明程就抡起斧头,将黑熊的前肢砍断了,掂量了一下,也就二十来斤。

  “给!你们也尝尝这熊肉的滋味!”高明程从黑熊的身上切下两块肉,都在一斤左右,将肉丢给了黑虎和精灵。

  两狗盯着熊肉,扑了上去啃咬起来。

  高明程拎着熊掌进了厨房,将之放在高高的地方,避免被老鼠给祸害了。然后打开锅盖,从里面拿了一碗还温热的饭菜出来吃。

  忙了大半天,确实饿的够呛。

  他吃东西很快,吃完之后,又去杂物间翻找了一卷黑色的塑料布出来,他用塑料布把黑熊包的严严实实的,然后又去门外弄了一些树枝和野草,将之覆盖在塑料布上,这样就不会让人一眼就看到这是一头黑熊了。

  他们这边基本没什么黑熊,市面上,更是没有黑熊皮和黑熊肉卖,高明程如果不加以遮掩,而是大肆宣传的话,那么以村里传播流言的速度,不过几日的功夫,只怕整个县城的人都要知道他打到一头黑熊了。

  到时候村委的人,大队的人,岂不是要上门来看热闹?而一旦他们上门,你就得意思意思了。

  他们高家村的村民们,大多都同根同源,一旦意思意思了,就得家家户户都有份才行,否则口水沫子得淹死你。

 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,高明程可不打算干。

  要不是需要拖拉机帮着拉去县里,他也不会去喊着陈国林来,不过……陈国林若是问起,就说是猎到一头野猪吧,至于信不信,那就是陈国林自己的事情了。

  当这些准备工作做好后,高明程就听到拖拉机的声音,朝门外一看,陈国林果然已经开着拖拉机过来了。

  拖拉机停稳后,许多美打算把自行车从车上放到地上去,然后人再从车上跳下来。

  只是自行车还没有放下来,高明程就急忙说道:“哎,车子就放在上面吧,我回来时要用。”

  许多美诧异的扬眉,都叫了陈国林的拖拉机了,怎么还要自己骑自行车回来?

  这时陈国林也从车上下来,看向地上那一坨被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东西,他不禁好奇的问起这是什么。

  高明程笑着说道:“嗨,叔,我在山里弄到一头大野猪,自己吃也吃不完,就想送到县里去卖掉。”

  “你又弄到大野猪了啊!我听说其他村子的人也有进山去弄野猪的,但野猪没弄到,反而自己被野猪撞了一下,好在还有同伴在,不然一条命都得丢在山里。”陈国林说道,他家里有拖拉机,经常在外面跑动,知道的消息也多。

  所以别看高明程弄到过野猪,其实一般人根本拿野猪没办法。

  当野猪成群结队的朝你冲撞过来时,那气势能把人给吓个半死。

  高明程笑了笑,就要弯腰抱起黑熊到拖拉机上去,陈国林凑近说道:“好大的一个家伙!怕是有两百斤吧?我来帮你一把……”

  结果话还没有说完,就看到高明程已经轻轻松松把黑熊给弄到拖拉机上去了。

  于是陈国林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。

  这力气!难怪他能够打到野猪。

  对高明程的说法,陈国林丝毫没有怀疑,毕竟能够弄到一头野猪,就已经是令人羡慕的事情了。

  许多美知道那是黑熊,而非是野猪,但当高明程那么说时,她也聪明的没有说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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