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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1节


  但他看到了什么?

  修得平平整整的水渠一直通到地头,他极目一望,都能看到这水渠竟然是沿着山势修成的,几乎看不到尽头。

  就为了这十亩地,搞这么大的阵仗?

  要知道郑家也是有庄子的,田地没有上千也有几百,可似乎在他印象里,也没哪个庄子能把水渠修成这样的!

  水渠直通地头,这些地可就都成了水浇地。

  产量自然是旱地大不一样。

  而王大军他们回乡才几天?

  郑良都忍不住对这个村子刮目相看了。

  等到亲眼看到堆在几亩地头的土豆藤,又亲手挖了一株,看到结出来的七八个圆溜溜的土豆,心里已经是信了。

  “王兄弟,这土豆种起来可难么?有没有什么不一般的技巧?”

  他这话一问出口,就立马意识到自己的唐突。

  如果真有技巧,那也是对方挣钱的诀窍,怎么可能随意透露?

  “并不难,虽有一点小技巧,难者不会,会者不难……将军可是也想让人种这个?这好说只管派人来,学两天就会了。”

  郑良被对方的慷慨大方给震到了。

  “王兄弟,司兄弟,你们不怕被人学去了这独门技术?”

  “这有什么?这些土豆,在外洋遍地都是,穷人富人都吃它,我们特意从外洋带了土豆种回来,就是想在咱大泰朝也推广一二的,不过我们只是小商小贩,没那个能耐,就只能先在自己村里头种上一些试试。”

  郑良被这一番话说得肃然起敬,不由抱拳行礼。

  “二位当真是侠义心肠!某自愧不如啊。”

  换成是他家的庄子里有了这等好东西,他肯定是要好好盘算一番,如何为自家谋到更多的好处的,却没想到王司二人只是小商贩,却有如此宽广仁厚的胸怀!

  “不过是举手之劳的小事而已……”

  王大全赶紧谦虚一番。

  不是他们不想利用土豆赚一番好处。

  而是也要看时机,现在整个开阳县都穷成这样了,能从这些苦哈哈百姓身上赚到什么钱?

  至于赚三殿下的?想大赚封建统治者的银子,那不是老寿星上吊么?

  在地头绕了一圈儿,众人又回到村内。

  几个硬菜也都做好了。

  西红柿炒土豆丝,土豆粉条炖五花肉,干锅土豆排骨……这些菜在现代,都是下饭菜,也是味道不错的家常菜,可在这个时代,除了土豆西红柿是稀罕物之外,就连这些菜的做法,都是前所未有的!

  这会儿炒菜并没有发展起来,就算是王公贵族的酒宴上,也就是一些炖煮蒸烤,炒菜这个技术,还没有呢!

  因为炒菜两大要素,油和铁锅,都是不易得的,平民不可能创造出炒菜来,而富贵人家的大厨也还没到发明的时候。

  郑良这样连御宴都参加过,自然不会在卫星村的村宴上失态。

  就算是呈到面前的菜宴再美味,他也就是多吃几筷子,称赞个几句而已。

  毕竟,他的心思,全都被占着呢……向三殿下和岑先生说到土豆推广的时候,怎么能给卫星村更多的好处?

  而郑喜和其他同来的侍卫们,就大不一样了。

  哥几个在另外的屋子里,围着个大圆桌。

  厨房做菜的时候份量都不少,基本上端到郑将军面前的菜,他们面前也有一份。

  最先被抢光的,就是那盘子干锅土豆排骨。

  做得好的排骨有多香……现代人都知道,卫星村的村民们也刚知道没两个月。

  放在这些大老爷们跟前,那就是核爆极别的美味!

  为了抢最后一块排骨,两名军士差点要打起来。

  幸好还有土豆粉条炖五花肉,这个就不是用盘子盛的了,而是用大个头的盆子装。

  盆子里搁个大勺子,想吃多少自己来。

  都是同袍,吃个饭都是风卷残云,谁不知道谁呀!自然没人客气装斯文,一大勺子油汪汪的菜舀到自己的大碗里,一口馒头两口菜,娘呀,哪样都好吃!

  那五花肉就不用说了,不油不腻入口就花,那粉条更是口感弹滑,还有吸饱了汤汁的土豆,绵软沙面,那又是另一种滋味了……

  一人如恶狼一样抢了两大勺子后,这盆菜也空了。

  还有人不客气地抱过盆子,拿手里的馒头蘸着剩下的汤汁往嘴里塞,得,盆底都光明锃亮了。

  西红柿炒土豆丝这盘菜看似要垫底,然而在意犯未尽的郑喜夹了一筷子之后,就刷刷地停不下来……

  等到桌上几个大盘和盆子都空空如也了。

  众人才腾出嘴巴来说话。

  “这也太好吃了吧?”

  “是啊,这比起县城的酒楼来可是强多了!”

  “什么县城啊,我看在省城,京城也没有这样美味的菜式吧?”

  “原来土豆这么好吃啊,怪不得三殿下那边的厨房还特意来要。”

  “那个西红柿土豆丝的味道很特别啊,又甜又酸,爽脆爽脆的,现在回味起来,就觉得舒坦……”

  “刚刚咱吃的那个土豆和五花肉的那道菜里头,一条一条的那是什么?有嚼劲挺好吃的,莫非也是哪种稀罕菜?”

  众军士不约而同地把眼睛转向了郑喜。

  郑喜拍着肚皮站起来,“我去问问看……”

  郑良这次来访,带的礼物是一些布匹,茶叶,点心,还有些干货比如发菜、元贝、虾米、海带等,虽不太贵重,但在开阳县是比较难得的。

  走的时候车里还是满满的,土豆,粉条,腊肠,西红柿,羊毛衫……

  一部分是回的节礼,也有是郑良做为金主为部下采购的。

  至于余下的土豆,郑良已经全都预定了。

  只等他回去上报三殿下,把这些土豆当成种子收购到县里。

第96章 牛鬼蛇神

  第二日,郑福就骑着马,自带铺盖和学费,跑来卫星学做饭的手艺了。

  郑将军心里惦记的重点是土豆的高产,可也没忘记吃下肚的美食啊。

  这不,走之前就问了一声,他能不能派手下人过来学做土豆的厨艺?

  这有什么不行的。

  早点推广出去,对卫星村和朝圩村可是都有好处。

  郑福学了整整一天,又是拿小本子记,又是亲自上手试的,秋寒季节,这人窝在灶房愣是出了几身大汗。

  好容易学成归来,他就在小厨房练手。

  郑喜和几个侍卫们就在边上晃悠来去,郑福一做成了,他们就抢过去吃,名其名曰试菜。

  可气的是这干人一边吃,还一边挑刺,说少了盐,没放醋,要不就是火候不对,没有卫星村的吃着香……可却都没少吃上一口!

  郑福气得把这帮又馋又添乱的都给赶出厨房,又开始做一道在卫星村学的新菜:土豆饼。

  这土豆饼是蒸熟的土豆捣成泥,和上糯米粉,再下油锅炸,捞出来沥油,再蘸着番茄酱或者别的什么酱吃,又香又糯,对喜好咸口的特别友好!

  郑福做废了两锅这才能做出个似模似样的来,赶紧端出去献给郑将军。

  郑良尝了尝,的确可以了。

  于是便带着郑福进了县城,求见三殿下。

  玄天岭,某处深谷之中。

  火光跳跃,四周一片夜色昏昏。

  除了半边靠近火堆的身体能感到丝丝暖意之外,别处都是一阵一阵的寒气,直往人的皮骨缝里头钻。

  他猛地睁开了双眼。

  看到火光的一霎那,他差点就要老泪纵横。

  他赵海龙活了四十来岁,几次差点就进了鬼门关,然而还是福大命大,总能捡回一条命来。

  本来跳下悬崖,他就觉得这下子要完了,等身上中了几箭,他就觉得这下可彻底没了指望,怕是真要等投胎了。

  谁能想到他还是活过来了!

  嗯,不对!

  火光?

  赵海龙努力大睁双眼,朝火光处望过去。

  他这是被人救了?那断崖下头还有人?

  他这一看,才发现,原来身在一处山洞里。

  篝火就离他有三四步远,而篝火的对面,坐了一个奇怪的汉子。

  这汉子身上穿了件灰色间白的短袄,灰绿色的裤子,头发很短,约摸才盖过耳朵。

  火光映着汉子的脸,这汉子双目洼陷,眉骨比普通人略突,鼻子也更高一点。

  赵海龙的第一反应,就是这人是个番邦的蛮子!

  毕竟,不管是头发,还是衣裳的样式,赵海龙都没见大泰朝的人穿过!

  而且,因为他死里逃生许多次,具有野兽般的直觉,本能地就觉得这人不是善类。

  所以他就想假装自己还没醒过来,先多观察下这番邦汉子再说。

  然而一阵香气扑鼻而来,他也不知道在这崖下头躺了多久,总之,他的肚子就特娘的不争气,咕咕叫了起来,不光叫,还声音悠长,让对面那人想听不见都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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