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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1节


  一会儿问他冷不冷,一会儿问他饿不饿,一会儿又问他手酸不酸。

  晾好衣服,一家三口干脆留在楼顶看着。

  这可是他们花了三箱汽油换来的衣服,可不能被风吹跑了。

  今天太阳大,秋衣秋裤很快就干了,军大衣比较麻烦,翻过来翻过去,里面外面都要晒,至少两三天。

  所以这几天,他们一般都待在楼上。

  晚上睡觉的时候,就把衣服收进来,挂在客厅里。

  至于傅骋嘛,他洗衣服洗上瘾了,天天在家门口洗衣服,就为了听三个毛说他是“老婆脑”。

  当然了,林早的贴身衣物,他会在主卧卫生间里洗。每天晚上洗漱完,顺手就搓了,也更省水。

  只有外套毛衣,他会拿到外面去。

  没几天,三个毛都习惯了,看见他洗衣服也懒得再说,总是目不斜视地走过去。

  结果傅骋反倒不习惯了。

  他不是外人认证的“老婆脑”了。

  林早看出他不太高兴,又凑过去哄他。

  可是这回,简单两颗板栗,已经不能哄好傅骋了。

  所以这天,傅骋特意烧了点热水,给家里的小狗洗澡。

  到了晚上,林小饱和小狗一起,在儿童房里睡。

  主卧里,傅骋双手环抱,架起一条腿,冷着脸,靠坐在床头。

  林早跨坐在他另一条腿上,两只手伸出去又缩回来,缩回来又伸出去。

  碰到的东西像是一团火,又像是一块冰,还像是长了倒刺。

  又冷又热,还有点扎人。

  林早根本把握不住。

  傅骋越发冷下脸,盯着林早,从喉咙里挤出一声“呼噜”。

  林早听见这个声音,也不高兴了,抬起头,扬起手,照着傅骋的胸膛,就给了他一下。

  “吼吼吼,吼什么吼?你还敢对我吼?”

  傅骋一哽,马上抿了抿唇角,恢复寻常表情。

  对不起,小早,他错了。

  林早气得打他:“冬天本来就冷,你又长得这么冻手,到底要怎么弄嘛?”

  “呼噜——”

  “说人话。”

  傅骋握住林早的手,捧起来,拉到面前,轻轻哈了口气。

  林早拍了他两下,用力把手收回来,捂在怀里搓了搓:“你哈出来的气也是冷的!是冷气!”

  傅骋垂下眼睛,委屈巴巴的模样:“忘记了。”

  林早真是后悔极了。

  早知道他就自己洗衣服了!

  为了不碰冷水,让傅骋洗衣服。

  现在好了,冷水是不用碰了,他要碰更冷的东西了!

  林早抱着手臂,抿着唇瓣,转过头去,想了想,又问:“不弄会怎么样?你会……”

  傅骋垂眼,林早顺着他的视线,低头看去。

  这这这……不好!

  它怎么越来越……

  傅骋光是看着林早,就忍不住心动。

  他一心动,其他地方也忍不住动。

  林早睁圆眼睛,不敢再耽误,扑上前去,抱住傅骋。

  这可不行!万一坏了,他以后可怎么办呀?

  “我来!你不许动!”

  情况一开始还算可控。

  傅骋脱了他的破烂背心,靠在床头,听从小早安排。

  小早让他做什么,他就做什么,小早让他不要动,他就不乱动,顶多偶尔挺一挺腰腹。

  林早则穿着毛茸茸小白兔的连体睡衣,虽然手冷了点,但是身上还是暖和的。

  但是没过多久,房间里的气氛就变了。

  傅骋坐直起来,嗅着林早身上的香气,循着气味,暗自靠近,并且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。

  就在止咬器即将贴在林早的脸颊上的时候,林早抬起头,和他对上目光,目光也闪了闪。

  林早轻轻地、几不可见地点了一下脑袋。

  下一秒,林早扑上前,攀住傅骋的脖颈,亲吻他的喉结。

  傅骋也张开手,掐住林早的腰,抱着他翻了个身,把他按在身下。

  傅骋的手分明是冷的,碰到的地方却是热的。

  但现在毕竟是冬天,天气冷,卧室里没暖气、没火炉。

  林早依旧穿着他的连体睡衣,只是……

  小白兔又短又圆的尾巴,被大灰狼拽了下来。

  睡衣裂开,在接缝的地方破了个洞。

  傅骋慢条斯理地捻起线头,把破洞再拆大一些,顺便拍拍林早的腰身。

  林早捂着身后,趴在床上,把自己红透的脸颊埋进被窝做成的兔子洞里。

  怎么会这样?

  他也不是个特别着急的人啊,怎么会一时鬼迷心窍,朝傅骋点头了呢?

  他明明打定主意,一整个冬天都不和傅骋亲近的。

  可是……

  这样一个高大结实的男人,绷着腹肌,在他面前,实在是……

  啊!他被色诱了!他被做局了!

  丧尸怎么可能会没脑子?他家这个丧尸有八百个心眼!

  就在林早胡思乱想的时候,傅骋把线头全部处理好了。

  他伸出手,双臂一捞,圈住林早的腰,就把他从兔子洞里抓出来,侧头亲他。

  一只小白兔,摸起来毛茸茸的,抱在怀里热乎乎的,鲜嫩多汁,格外美味。

  是丧尸大王最喜欢的食物。

  要慢慢享用了。

  *

  不管怎么样,到了最后,林早损失了一件暖和的连体睡衣。

  虽然傅骋把它洗干净了,但是它破了个洞,穿着漏风。

  平时根本没办法穿着睡觉,只能在一些特殊时期穿。

  而且,一看到这件睡衣,林早就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,总是忍不住脸红。

  傅骋揪下来的那个兔子尾巴,被他当成战利品,收藏在床头柜的抽屉里。

  又过了大半个月。

  进入十二月,天气就更冷了。

  完全入冬之前,张爷爷特意宰了一只老母鸡,鸡肉剔下来清蒸,鸡骨、鸡内脏和洋参片一起炖汤。

  大家都喝半碗,补一补身子。

  也是在这个时候,黑市那边传来消息。

  卖收音机的人又回来了!

  最后一台收音机!先到先得!

  小高把人留在市场里,小刘马上跑过来,通知他们。

  林早先前就跟邻居们说过收音机的事情,他们也都赞同,买一个能够探听外界消息的东西,不至于待在家里,与世隔绝。

  他们早就准备好了。

  所以小刘一报信,他们马上就赶过去了。

  对方不是很好说话,要价也有点高,经过几番讨价还价。

  最后,他们以五箱汽油、两筐土豆的价格,买下这台全新的收音机,还有十节电池。

  汽油是林早去加油站取的,土豆则是公家出的,还不太够,剩下几户邻居就凑了一点。

  收音机到家这天,也是张爷爷杀鸡这天。

  为了迎接这台家用电器,他们不仅杀了鸡、炒了菜,还放了一颗鞭炮。

  林早甚至用红布扎成一朵大红花,挂在上面。

  这是末日之前,普通人家买车的仪式,现在变成了他们迎接希望的仪式。

  鸡肉炖好,红毛端到桌上,张爷爷还在炒其他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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